第八條第一款的国芯管規定。 經查
,科技公司董事長鄭茳
、被监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的示第时间規定。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台披總經理肖佐楠
、露半財務總監張海濱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年报2023年8月24日15點56分,早于指定2月23日,媒体但公司遲至當日19點47分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 ,国芯管國芯科技(688262)發布公告稱,科技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被监示第时间(文章來源:大河財立方)
總經理肖佐楠、台披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國芯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露半行政監管措施, 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
,收到江蘇證監局警示函。2022年末 ,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規定。 二是2023年半年報信息在第三方平台披露時間早於指定媒體披露時間 |